近年来,我国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业务得到迅速发展。个人理财产品不断丰富,从单一产品发展到产品组合;各行纷纷推出“个人理财中心”、个人理财工作室、金融超市等,并陆续创立了各自的个人理财业务品牌,如“理财金账户”、“金葵花”、“阳光理财”等,在目前的政策空间下,积极探索为客户提供专业人士理财的有效途径。
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,原来仅仅是富裕阶层、经商人士才可企及的理财已逐渐进入寻常百姓的生活。居民的积累,个人金融资产的不断增多,使得越来越多的人们需要对自己的进行保值增值,需要得到对自己的进行专业管理的服务。有需求就有供给,因此理财业务也成为众多金融机构竞相涉足的新领域。
据了解,我国的个人理财业务基本是按如下流程进行:客户根据客户自身的风险偏好以及为客户推荐一些金融产品,目前主要是储蓄、国债、保险、等品种,客户提出资产组合选择的建议后,由客户自己决定是否购买,因此最终的风险是由客户自身承担的。但从收益率角度看,进行专业理财与自己理财相比还是能为消费者提供更高的收益率。作为普通消费者,并不能了解现今金融市场上各种金融产品,也更不能实时关注产品价格的变动并控制风险因素。因此,这就需要专业理财师来提供这种理财咨询的服务,同时这也印证了将存在越来越大的理财需求市场。
更多的需求,更多的,新的理财理念将会把理财业务的潮流推向何方呢?
从商业银行的角度,理财业务不仅仅是萌生于消费者的需求,更主要的它也是商业银行战略调整的一个重要方向。目前,我国商业银行的利润主要来自于存贷款业务,中间业务收入在总利润中仅占很小的比例。而中间业务收入基本不构成风险资产,不占用资本金,因此,拓展中间业务,大力发展个人理财业务,是我国商业银行发展的一个必然的趋势和明智的选择。
将个人理财业务做广做深,对商业银行来说是一个较大的挑战。比如,在以存贷款为主的战略下,我国商业银行对公业务的客户制发展得较为完善,但是,个人理财业务的客户制与之是相去甚远的。关于是否应实行部制,是否应重新设计对个人理财师的管理方式和考核标准,是否应从银行管理层级进一步整合个人理财的客户资源,这些都是值得探讨和商榷的问题。
随着消费层次与需求的多样化,理财市场需要不断地被细分。目前,一些商业银行对个人理财对象的划分还比较简单,一般是设定一个在本行所拥有金融资产的最低标准,例如,城市消费者拥有30万元以上工商银行金融资产、郊区消费者拥有20万元以上,便可成为“理财金账户”的客户。不同层次的消费者有不同的需求,不同的资金规模追求不同的,只有一种资金门槛的划分显然不能众多消费者的需求。因此,理财市场应就客户独特的金融需求进行归类,将客户群体再细分为不同的类型,并以此为基础设计相应的理财服务和组合。
市场细化后,各银行需要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进行准确的服务定位。各家银行都有自己的比较优势,在个人理财业务日益激烈的情况下,选择大而全的战略将无法实现银行在这个市场上做强的。应对,更好的战略是定位于自身优势最大的业务领域,向特定的群体提供专业化的理财服务。
在理财服务被作为一种品牌来推向市场的时候,我们也应意识到,理财是生活中的一种理念,甚至将成为一种习惯。在商业银行提升品牌、拓展市场的时候,同时更应注意到理财应是一种人性化的服务。理财师如何能真正地为客户做到规避风险、提高收益,让客户能够完全信任,并真正做到保障其资产的安全,这恐怕是一个很需要深入研究的问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