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发现大多数时间不够用的人,都因为他们不懂怎样在同一时间做两件事。
有一天,晚上十二点半,儿子史岱文森说功课少,能早一点睡觉。
我听了很高兴,因为史岱文森高中的功课很大,常搞到两三点才能上床,他实在需要抓紧时间,补充一点睡眠。
跟着我听到他开微波炉的声音,隔两分钟又听到他切东西,刀叉在瓷盘上的声音,又隔了好一阵,听见放洗澡水的响声。
再隔了半天,听见他开收音机的声音。
又隔大约二十分钟,突然听见“砰”的一声。 我一再地被吵醒,看看钟,已经接近两点了,很不高兴地出去骂他。
儿子居然理直气壮地说他一点都没浪费时间。开微波炉是为了热火腿,用刀叉是为了把起士切成小块,后来水声很吵是因为白天上体育课,身上痒,要放缸洗澡水泡一泡,开收音机是因为外面已经下了好几个钟头的雪,要听听明天停不停课。后来发现不停,于是收拾书包。收拾完书包扔在地板上,所以发出“砰”的一声。
乍听,他说的一点没错。问题是,碰上懂得“一时两用”,甚至“一时三用”的人,可能只要一半的时间,就能完成同样的事。
他按好微波炉之后,如果不站在旁边等,而立刻切起士,东西切好,火腿不是也热了吗? 然后,他可以先去开洗澡水,再打开收音机一边听广播,一边吃东西。再不然,他可以坐在浴缸里听音机,并想想第二天要带到学校的东西。
因为先想过一遍,收拾书包的时间必定可以缩短。
整个算起来,由于在同一时间都做了两件事,甚至是三件事,是不是能节省一半的时间?
昨天晚上太太也问我为什么做事那么快。
当时我对她说:我是这样掌握时间的,当电视广告时,我烧上咖啡,同时按一下笔记型计算机的启动键,接着去传真机上放好文件,拨台北号码,立即按发送,并且头也不回地赶到电视前看新闻。这时计算机已经“无线上网”,我一边看电视,一边看邮件,并在下一次广告时发出短信,同时把咖啡端到椅子旁边。
广告完了,我继续看新闻,并且在不重要的新闻时,将几篇稿子转发出去,同时啜几口咖啡,看一看股市。直到新闻完了,我才回到传真机前,看看东西传出去没有,如果没有,再按“重拨”。于是在短短五十分钟的新闻时段,我既没错过新闻,也没误了工作。
我绝不站在计算机或传真机前等它激活或拨通。也绝不守在咖啡器前,等它把水烧开往下凝结成浓缩咖啡。